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表时间:2022-11-15 19:41 此次公开增发对象不包含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掌控的关联人。因而本次发行不属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的关联方交易。 九八分销 截止到应急预案公示日,公司的大股东为开曼英利,开曼英利拥有公司股权12.99亿股,占总市值的86.9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截止到应急预案公示日,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根据开曼英利与鸿福高新科技总计操纵公司12.99亿股,占总市值的86.92%。此次公开增发结束后,依照发售限制计算,开曼英利占股比例为66.86%,仍然是公司大股东;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总计操纵公司权利的66.86%,仍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产生变化。因而,此次公开增发不容易造成公司的管控权产生变化。 公司表明,通过此次公开增发能够增加生产制造企业规模,提升服务能力与推动产业发展更新;维持公司行业竞争权力和响应国家制造业强国布局的关键布署;提升公司资本结构,填补公司发展趋势资产。 2021年4月15日,英利汽车在上交所主板发售,公布增发新股1.49亿股,发行价为2.07元/股,募资总金额30931.04万余元,募资净收益为24926.07万余元。 英利汽车具体融资净收益比拟融资少50486.68万余元。公司2019年12月26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表明,英利汽车原拟融资75412.75万余元,拟各自用以“机器设备更新改造新项目”、“长春市英利汽车工业生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汽车零部件模具加工工程项目”、“长春市英利汽车工业生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研发与检测机构工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